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召开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座谈会

时间:2022-05-13     来源:统战部     阅读0

5月6日,省职教社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会主委、省职教社主任李青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白源出席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金碧、省人社厅副厅长吴海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行了解读,四名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获奖单位代表及个人作了交流发言。省职教社专职副主任闫晓红主持会议。

职业教育法

李青山指出,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应该遵循的“七个坚持”原则,确立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作出了举办本科及以上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规定,细化了政府、社会、企业、学校各类主体举办职业教育的法定职责,赋予了职教社参与开展职业教育的法律义务和职责,夯实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法治基础。广大职教界人士要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创新内涵,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省职教社要认真履行新法赋予的法律义务和职责,开展法律条文学习辅导,抓好新法学习宣传;要紧紧围绕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及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战略需求,打造工作亮点和服务品牌;要把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与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有效结合,助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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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源在讲话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贺信精神的五年,也是山西省职教社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五年。5年来,省职教社充分发挥特色优势,立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统战工作、服务职教工作的职能定位,积极开展政治引领、调查研究、社会服务、宣传交流、组织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赋予中华职业教育社法律义务和职责,为职教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职教社深化改革、奋发有为提供了重要舞台。希望省职教社围绕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秉承职教社“敬业乐群、手脑并用、做学合一、责在人先、利居众后”的优良传统,充分体现统战性根本政治属性,彰显教育性专业工作载体,发挥民间性灵活工作优势,坚持守正创新,善于借势造势、借力发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形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工作品牌,推动职教工作取得新成效。

李金碧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金碧讲到,省教育厅正在组织力量研读解读新法,全面部署学习、宣传和阐释工作,依法推出系列举措,将着力从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切实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适应性、强化职业教育支持和保障等六个方面发力,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吴海亮

省人社厅副厅长、省职教社副主任吴海亮讲到,省人社厅将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让技工学校在今后的发展中增强自信,坚守特色,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把技工教育的办学重点,放到产业工人素质全面提升上来,深入推动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构建德技并修、德育为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宋兴航

山西省职教社副主任、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获得者、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董事长宋兴航认为,新《职业教育法》突出了“打通了职业教育上升通道、提升了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等“九大亮点”,建议省职教社与人大政协开展联合调研,不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在山西落地落实。

       (来源: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